企业在我单位(属省级创新载体)使用创新券,须符合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促进公众创业创新的通知》要求。
第一步 企业或创业者首次申请创新券,需要进行资格认定(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注册帐号),由所在市、县(市、区)科技局审核。
第二步 取得资格后,可通过创新云服务平台开始申请创新券,并预约我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或检验检测服务(具体可咨询电话:0571-85241075)。
第三步 创新券申请由企业由所在市、县(市、区)科技局审核。
第四步 完成合同任务,创新券兑现。
创新券各市、县(区)地方政策清单,点击查看 ; 全省创新券政策要点,点击查看
申请通过之后,企业可在创新地图上搜索我公司单位名称,点击我们进行服务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