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将实行前置性审批

    针对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现象日益严重等问题,国家将参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办法,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实行前置性审批。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制订相关法规,预计明年有望出台。
    记者在珠海召开的中国医药健康产业广告论坛上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加大对违法广告宣传的查处力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抓紧制订《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
    根据这个办法,今后,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得发布。审查的内容包括:广告中是否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广告中是否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形象,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形象做证明;广告内容是否超出和扩大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证书中的功能等。
   当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通过违法广告进行宣传的问题十分突出。今年1到10月份,全国共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2060件。保健食品广告中经常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有些内容已经超出了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证书中的功能,误导消费者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吴俊   信息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发布日期:2004-11-19
技术服务与项目合作:(0571)85241075
第三方检测:(0571)85241072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3号(灵溪隧道北口)
浙江省中药研究所有限公司
©2002-2016 www.zjitcm.com.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3068号    浙ICP备050572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