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出台注册审批配套文件

记者从10月25日召开的食品安全部际联席会议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为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将继续制定和修订一系列有关配套文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去年12月至今年5月对已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注册情况进行的摸底调查发现,部分产品在产品名称、功能名称,原料使用、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说明书的格式和表述等方面不规范而且与现行规定不一致。为此,该局已研究制定了清理换证方案草稿,并将广泛征求意见后予以公布。
  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工作内容包括:对2005年7月1日前批准的保健食品产品设立有效期,实行动态管理;清理存在食用安全隐患的产品;统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其附件(说明书、质量标准)、批准文号的格式和内容;规范和调整保健食品产品名称、功能名称、原料使用等;完善保健食品产品的质量标准;建立全面准确的保健食品注册信息数据库。
  今年4月至5月该局还对保健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了摸底调查。从收到的各省局报送的136家检验机构调查表看,其中药监系统44家、卫生系统41家、教育系统32家、质检系统4家、农业系统4家、其他系统2家以及企业、公司9家。通过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的共95家。声称能够承担兴奋剂及违禁药物检验项目的检验机构30家,菌种鉴定的机构37家,毒理学试验的检验机构105家,功能学检验的检验机构105家,卫生学、稳定性、功效成分检测机构有116家,其中声称能够同时承担毒理、功能、卫生学、稳定性、功效成分检测的检验机构有93家。据此,该局起草了《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确定办法》及审查标准(草稿),正在进行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开展检验机构的确定工作。
  据介绍,下一步,该局还将继续制定和修订《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配套文件,完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如《保健食品新功能研发指导原则》、《保健食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保健食品命名原则》、《保健食品原料辅料使用管理规定》、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名单和禁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名单、保健食品辅料卫生标准等。制定《保健食品审评专家管理办法》。制定修订《保健食品技术审评要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结论及其判定依据》等技术要求和审评原则,规范保健食品技术审评行为。
作者:张东风   信息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发布日期: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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