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国家药品标准行动计划浮出水面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张国民报道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制定了提高国家药品标准行动计划,计划用3~5年时间,使国家药品标准的检测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计划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分期分批完成原部颁标准、历版药典遗留品种的标准和部分新药已转正标准的提高工作。   国家药品标准是上市药品必须达到的质量标准要求,其完善与否将直接影响上市药品质量控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能否保证上市药品的安全有效。按照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截至2002年12月1日,我国已完成了全部上市药品的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工作,取消了地方标准,实现了《药品管理法》所规定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这一目标。然而,改革开放20多年来,随着医药产业和药品检验技术水平的发展,以及加入WTO所面临的新形势,我国制定的国家药品标准已严重滞后于药品生产现状和药品检验工作发展的实际,一些药品标准已不足以控制药品的质量,难以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亦给一些假冒伪劣药品制造者以可乘之机。因此,尽早启动国家药品标准的提高工作,特别是早期制定的国家药品标准工作的提高,切实体现国家药品标准的法律效力已迫在眉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省(市、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提高国家药品标准行动计划,积极协助做好该计划的实施工作,并督促各承担工作任务的药品检验所,按照要求,按时完成任务;在工作中特别要注意做好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宣传工作,使药品生产企业主动着手介入生产品种的标准提高完善工作。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  发布日期:200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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